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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全省首例跨省公益诉讼听证会在汉中召开

汉中检察 2022-06-19


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检察院与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共同召开听证会,对一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整改效果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12月21日,旺苍县检察院向宁强县检察院移交了一起涉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涉案地点位于川陕交界处的宁强县毛坝河镇川陕公路边山坡上,是一处临时垃圾堆放点,且位于巴山腹地,水源西流河上游,可能造成水源、土壤污染。宁强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院早在2018年就对此处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了立案监督,且已整改到位,现又出现了问题反弹回潮。对此宁强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向汉中市院汇报,并共同就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是继续发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还是对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了研究。为了尽快解决四川人民水源上游的污染隐患,避免整改周期过长,经市县两级院研究并报市院检察长决定,依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相关规定,由宁强县院检察长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毛坝河镇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该镇尽快依法履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毛坝河镇政府高度重视,在宁强县检察院指导下,会同宁强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请专业机构进行了清理整治。




来自四川、陕西两省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专家等5名听证人员首先现场查看了整改情况。在涉案地,原来堆放的垃圾已全部清理、覆土植绿,通往堆放点的道路已恢复林地、覆土植绿,并以检察公益诉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宣传展板进行了彻底封堵。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听取了宁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冯安国和旺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何刚先后介绍了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情况,毛坝河镇政府镇长周晓莉汇报了整改情况。听证员代表宁强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经宁强县检察院督促,宁强县毛坝河镇政府依法履职,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明显,并建议镇政府下一步要持续加强监管,确实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土壤不受污染。




最后听证会主持人、宁强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化军表示,感谢川陕两地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宁强县检察院将在综合听证意见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

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汉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衡,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国勤与会旁听指导,并对此次听证会给予高度肯定。张宏德主任认为,听证会体现了公众参与的理念,体现了跨区域协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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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贾会萍    卢珊珊

编辑 | 马玉娜

审核 | 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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